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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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接待、联络和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重要文稿和局行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承担信息、安全、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核算、财务报表、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报批及财务监督、内审工作。 (二)住房保障管理股(挂“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拟订住房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负责组织拟订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方面的统计分析,提供住房保障发展动态和相关信息;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调整。承担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住宅与房地产业股 负责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及监督管理,提供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和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本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云梦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准云梦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人员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起草与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负责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司法协助工作;负责云梦城区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负责云梦县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管理,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股 负责云梦县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房屋档案的管理和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测绘成果的管理,统一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证明;负责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系统的管理。 (五)物业管理股 负责起草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云梦县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格初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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