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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2-07-05
国有土地房屋存量房转移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双方人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
6、法人代表任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房);
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工商营业执照(公房);
8、缴税凭证;
9、房屋平面图(原件);
10、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公证书(原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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