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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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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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存量房转移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权(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双方人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 6、法人代表任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房); 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工商营业执照(公房); 8、缴税凭证; 9、房屋平面图(原件); 10、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公证书(原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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