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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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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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变更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5、由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出具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原件); 6、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 7、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证明材料(原件); 8、房屋测绘报告(图纸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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