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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2-07-05

国有土地房屋变更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5、由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出具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原件);
6、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
7、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证明材料(原件);
8、房屋测绘报告(图纸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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