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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2-07-05

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
7、房屋测绘报告(图纸原件);
8、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部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10、其它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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