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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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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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 7、房屋测绘报告(图纸原件); 8、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部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10、其它必要材料。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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